2022-08-10 13:13:11 来源:东方网阅读量:6012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记者实习生张
日前,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实施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8月1日至疫情结束,受本次疫情影响的单位无需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待疫情结束后再补缴贷款工人不能正常还款,就不会逾期
《通知》要求,疫情结束后,无法缴纳疫情期间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按照正常的缓缴住房公积金程序申请缓缴延期单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存款办理提取和贷款业务
阶段性支持政策从8月9日起执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将根据疫情情况通知本次阶段性政策的停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