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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调整多项社保待遇标准

2022-07-16 14:52:40   来源:东方网阅读量:8926   

日前,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国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北京市继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今年,北京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整,对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长,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保持加大倾斜的调整办法,让他们更多享受社会发展成果。

此次调整针对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预计将惠及318万余名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并从今年1月起补发养老金其中,企业退休人员现行和补发的养老金将于7月15日发放到位

一是固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对于每个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将增加36元

二是调整基础养老金一方面与缴费年限挂钩今年继续实行普遍增加与缴费年限挂钩的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剩余月份不足全年的,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民转为在职退休人员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另一方面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按照2021年底前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以2021年北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为基准线划分两个档次6250元以上每人每月领取20元,6250元以下每人每月领取50元

同时,为兼顾公平,对调整前月养老金水平在6250元以上的退休人员,随养老金水平调整后仍在6300元以下的,补到6300元。

对于提前退休且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进一步提高其基本生活水平,北京市今年将继续对高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对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再次享受40元至70元四档优惠政策即65岁至69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多领40元,70至74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增加6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在此基础上,对缴费满30年的65周岁以上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进一步向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长,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倾斜。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结合北京市经济发展情况,北京市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养老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享受全市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从今年1月起补发补发的养老金和7月份的养老金将于7月15日发放到位

此外,2022年,北京市将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以及已经死亡并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职工供养亲属包括调整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370元,二级伤残335元,三级伤残305元,四级伤残275元,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70元,调整五,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对非用人单位安排的五,六级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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