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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漫评:取消“非全”限制,就业公平应有之义

2022-07-15 14:57:56   来源:东方网阅读量:18195   

长期以来,在公务员选拔中,专职资格的现象依然存在但是《公务员公开选拔办法》并没有规定只能报考全日制资格教育部也发文指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同等效力显然,人为地对非全日制学历设限是违背就业公平的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是中国高等教育的两种形式他们是培养方式的不同,但只是教育形式的不同,而不是学历的不同之所以区别对待,是因为一些地方的人才评价机制存在一些问题,唯学历唯文凭的顽疾还没有根除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大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如何消除招聘和就业中的学历偏见除了用法律法规,更重要的是在公平就业的理念上达成普遍的社会共识,消除非全日制学历的标签化,真正实现公平就业

文/尹一凡/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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