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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要形成社会共治

2021-12-08 21:49:27   来源:东方网阅读量:14626   

□ 法治时评

□ 林楠特

最近几天,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规定,鼓励向公安机关等报告家庭暴力行为,公民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经公安机关查实,符合见义勇为人员确认条件的,依法予以确认。

一直以来,家暴问题长期存在,不仅侵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破坏和谐的家庭关系,而且容易引发恶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后果可以说,家暴的影响已经远远超出家庭范畴,成为社会公害,需要引起特别重视

多年来,我国一直注重对家暴的防治,国家专门出台了反家庭暴力法,中央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来落实反家暴职责,多地陆续出台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通过法治手段按住家暴的拳头已成为社会共识可是不容忽视的现实是,当前家暴问题形势依然严峻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受传统观念影响,有人把家暴当他人家务事,不愿意干涉,有人出于畏惧心理,怕被打击报复而选择袖手旁观加上受害人存在家丑不可外扬思想,遭遇伤害不愿轻易公开,这些都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家暴这一违法行为的反复发生

此次江苏省出台反家暴条例,在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对相关措施进一步细化,更加注重发挥社会共治的作用条例明确将公民制止家暴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认定范畴,体现出对家暴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和对反家暴行为的充分认可这也意味着公众有底气揭发家暴,从旁观者变为行动者,积极把家暴行为及时控制在初始阶段,把对家暴受害人的伤害减小到最低程度而社会支持越强大,受害人也越容易打破沉默,果断向家暴说不

家暴从来就不是家务事,反家暴需要形成社会共治除了需要政府机关,司法部门主动作为之外,更需要民间组织,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期待江苏反家暴条例能够真正发挥应有作用,呵护良心善举,让每个人都意识到,反对和消除家暴人人有责,同时也给其他地方提供有益借鉴

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反家暴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举行,会议总结了2021年广西实施《反家暴法》工作情况,并发布了13个反家暴工作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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