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31 10:12:46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阅读量:17415
辽宁省科技厅,省教育厅最近几天联合印发《辽宁省校外科技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置的课程,教材,培训时间,收费项目等提出了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以科技培训的名义开设学科课程中小学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的专职教研人员原则上不得低于该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对3岁以上学龄前儿童进行线下培训的,每班专职培训师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列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的人员和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不得从事相关培训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前期收费必须全部进入机构专用账户,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收费不得变相收费同时,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合理安排在节假日进行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