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学前 > 正文

开州区关工委:高位推动普法教育广泛响应效果非凡

2021-12-21 13:04:27   来源:华龙网阅读量:9186   

开州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全力推进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全区青少年法治意识普遍提高,问题青少年数同期减少105%,25岁以下青少年涉罪率降低6%

高位推动凝聚普法合力

高位推动,是开州区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典型特征在第四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启动仪式上,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悉数出席,区级相关部门,镇乡街道相关领导及1600余名师生参加活动,并举行青少年普法宣讲集中观摩,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作首场宣讲,宣讲人员和学生共1000余人现场聆听

在高位推动下,区关工委联合区政法委,司法局,教委,检察院,法院,民政局等单位共同协同推进法治宣讲工作,建立信息共享,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关爱帮扶,处置干预的联动反应机制和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治教育,民政救助等多种方式,分类解决青少年普法教育中的各种实际问题。

四个一提升普法实效

为选优配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队伍,开州区从司法,教育系统选拔一批优秀青年干部,与区关工委法治宣教团,镇乡街道五老一起,组成20个青少年普法宣讲组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教育引导青少年争做懂感恩,言诚信,守法规,有理想的新时代少年,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开州区是重庆劳务输出大区,面对留守青少年群体,开州区通过用好一本书,讲好一堂课,拍好一部微电影,搞好一场法治竞赛,让青少年学会知法用法。

用好一本书,即通过多方筹集资金征订1.2万册普法读本和100套挂图,全区171所中小学校将普法读本阅读纳入安全教育课内容,并按家校社共育要求,让家长和社区共同参与其中,不断扩大普法教育的影响力。

上好一堂课,邀请重庆市关工委法治宣教团成员到文峰初中等学校开展法律护航·青春梦想法治宣讲活动171名法治副校长定期对学生讲授以法律常识和警示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法治课组织区内宣讲团成员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开展学宪法懂宪法守宪法安全自护·健康成长等主题法治宣讲,实现了40个镇乡街道,171所中小学青少年普法教育全覆盖

拍好一部微电影,区关工委联合区检察院收集,整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拍摄《法外少年》微电影到58所中学滚动播放,由司法专职人员开展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现场释疑并将《法外少年》刻盘发放至全区所有学校和村,通过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典型案例,让青少年从身边真实案件中接受法治教育

搞好一场法治竞赛,通过召开学法小公民青少年普法网上知识竞赛活动推进会,发动13万余名学生参加线上普法知识竞赛在全国46名获奖学生中,开州获奖学生就多达21名

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四个一工程深入实施,大大提升青少年的普法实效,让广大青少年自觉养成了遵纪守法,关爱他人的优良品格。今年国庆节期间,开州区迎来秋日难得的晴好天气,给旅游市场开展各类活动创造了浓厚的氛围。。

三大阵地夯实普法根基

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双零示范单位和青少年维权岗,是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的三大阵地这三大阵地的齐头并进,夯实了开州区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根基

云枫初中是开州区重点打造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制作固定法治教育橱窗12个,打造法治长廊4处,制作法治教育移动展板42块,并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手抄报等形式开展法律知识宣传,节假日和周末面向社会开放,成为全区中小学加强法治教育的典范为加强对留守青少年的教育与关爱,区关工委,区检察院,区妇联等联合建立了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保护工作站区检察院高标准高质量打造留守儿童保护中心示范点,在全市十百千万五老关爱行动中被评为优秀案例

为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氛围,开州区广泛开展双零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制发了《创建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单位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双零创建工作相关部门单位任务分解方案》,指导汉丰街道迎宾社区,云枫街道龙珠社区等开展双零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目前,全区已有3个镇,29个村,32所学校申报区级双零示范单位

为切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州区严格按照《重庆市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积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现已成功创建市级青少年维权岗9个,正在创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个。数据显示,国庆黄金周七天全区共接待游客60.38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6亿元。

开州青少年普法教育在政策促进,实施路径和阵地建设上多维共进,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嵌入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环节,不仅提高了相关部门和学校对青少年法治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也建立了家长和青少年对法治教育情况的信息反馈机制,让每一个青少年都能在懂法,用法,守法的氛围中健康成长。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教育观察网 (2012- )  备案号:沪ICP备2022019539号-11